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规范校园网新闻发布管理,充分发挥校园网在学校形象宣传、信息传播和舆论导向方面的作用,现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校园网是学校对内对外宣传的重要渠道,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报道学校重大活动和事件,展现学校发展、建设等成果的重要平台,是学校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的重要载体。
第三条 学校党委宣传部是校园网新闻发布的主管部门,负责新闻稿件的组织、审核和发布管理。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网站(页)信息管理。
第四条 校园网的内容建设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的原则,全面及时准确地宣传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果,展示我校师生员工良好的精神风貌,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思想保证。
第五条 目前使用的校园网版本,新闻发布的栏目有“学校要闻”“校园时讯”“莲峰群英”“媒体看台”和“通知公告”五个栏目。
(一)“学校要闻”栏目主要发布以下几类内容:
1.学校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有关部门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等的重要会议、重要举措等的报道;
2.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检查、调研等的报道;
3.学校主要领导参加的校内外各类重大活动、会议的报道;
4.学校在党的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建设、对外合作等方面开展的重要活动及取得重要成绩的报道;
5.集体或个人获国家级以上荣誉(部分重要的省级重要荣誉)的报道;
6.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特色工作、创新工作的报道;
7.结合学校中心工作或社会、校园热点问题组织的重要综述性新闻报道。
(二)“校园时讯”栏目主要发布以下内容:
各单位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党的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建设、对外合作等方面的亮点工作、特色活动等的报道。
(三)“莲峰群英”栏目主要发布以下内容:
选树先进典型,对具有代表性、先进性的个人或集体进行的宣传报道。
(四)“媒体看台”栏目主要发布以下内容:
接纳转载市级及以上社会主流新闻媒体对学校的宣传报道和重要的政策宣传。
(五)“通知公告”栏目主要发布以下内容:
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重要事项的通知或公告。
第六条 不宜在校园网发布的新闻内容如下:
(一)报道时间严重滞后的新闻。
(二)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保密事项的新闻。
(三)不具突出新闻性的常规性、事务性工作或活动。
(四)符合报道标准的系列性工作及活动、多单位或多人共同参与的工作及活动,原则上进行一次性综合报道,不作分项(条)报道。
(五)其他不适宜在校园网发布的新闻。
第七条 校园网新闻采写按照“谁主办、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执行。具体投稿和发布流程为:各二级单位的新闻稿件需在本单位内部进行“三审三校”,单位负责领导审核通过后,再经党委宣传部新闻稿件负责人编辑、宣传科负责人校对和部分分管领导审核等“三审”后发布;党委宣传部可结合实际情况对稿件做出退回或选择其他发布渠道等处理。
第八条 新闻稿件要求:
(一)新闻采写要把握真实性、典型性、及时性、导向性原则。
(二)重要新闻投稿时间一般不超过48小时,一般性稿件不超过3天。
(三)新闻标题要简洁清楚,突出新闻要点,字数最多不超过28个字。
(四)稿件要求新闻要素明晰,内容客观真实,表述准确规范、层次清晰,一般新闻以“短讯”和“图片新闻”为主,要求简洁明了;深度(综述)报道应符合全面、深入、充分等的报道要求。
(五)稿件中涉及到的项目、单位、人物等的称谓,首次出现要用全称,其后再出现可以使用简称。
(六)新闻图片应清晰,场景交代清楚、能反映新闻事件的信息点和报道重点。一般情况下,每则新闻配发图片1-3张,文体艺活动类新闻图片数量可以适当增加。图片须处理成JPG格式,上传校园网时图片宽度设置为600,提供的图片要清晰、明亮。
第九条 校园网新闻发布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具体内容见《关于严格落实校内宣传平台信息内容“三审”制度的通知》(学院通知﹝2020﹞51号)。
第十条 本指引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2024年1月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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